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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怎么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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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10-19 22:53:20

问题描述

土地使用权怎么折价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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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取得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自取得之日起,按照该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分期摊销成本: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在对该土地进行开发时,按照帐面价值: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 支付的征地补偿款,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当记入相关的基建工程成本: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等由上可见,无论是土地出让金还是征地补偿款,均应当记入基建工程成本,并最终转入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中,只是相应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而已。

在完工前,除按规定进行的土地使用权摊销以外,不能计提所谓的”土地折旧”。

其他回答

土地使用权价值计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先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出基准价(底价),然后进入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交易(拍卖),拍卖成交价即土地使用权价格。

我国土地公有制前提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都必须依法以这种方式出让。在二级市场则不受此限制。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评估,也可以由交易双方谈判定价。

其他回答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当月取得当月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使用年限和取得时的土地性质有关或者合同约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