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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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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10-26 10:45:27

问题描述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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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举例来说,假设一家企业有100名职工,月申报工资总额为40万元,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

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万÷100人=4000元/人

顺产生育津贴总额: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

难产生育津贴总额: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除了98天或128天的产假外,广东妈妈们还享有80天奖励假期,这80天并不计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是否就意味着这80天没有收入 不是的!在规定假期内工资会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注意,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需要用人单位在职工分娩、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其他回答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女职工生产完以后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增发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2.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