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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之后,购房合同和发票需要收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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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11-07 11:36:52

问题描述

房产证办理之后,购房合同和发票需要收走吗,在线求解答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一般来说,是需要的。重庆这边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材料:

1、盖章的《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温馨提示:不同地方的具体可能要求不同,请您一定要提前致电当地房管局询问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其他回答

房产证办理之后,购房合同和发票是不会收走的,是会退回购房户保管的。。。因为房产交易中心,一般是收购房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不会收原件的。购房合同和发票是需要购房户留作依据保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