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8 4 2 0 5 8 1

去香港出差标准

花朵财经 | 教育先行,筑梦人生!         
问题更新日期:2024-05-07 10:30:06

问题描述

去香港出差标准希望能解答下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准则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准则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香港、澳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

3. 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

4.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开支准则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准则仍严格按照京财行(1992)1384号文件第二条执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市级单位经局级主管准许,区、县级单位经区、县级主管准许方可乘坐。

2.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费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费,不分路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贴准则为:通常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事实上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贴费,在途期间按通常区计发伙食补贴费)。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及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判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会议期间的伙食补贴费、住宿费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如主办单位不能报销的,凭主办单位开具的收据在包干范围内据实报销。有关会场租赁费、会议公杂费、手续费、空房费等均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开支。凡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参加会议的人员路中只发放伙食补贴费,不再发给住宿费,凡乘坐飞机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再发给任何路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