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8 4 2 0 5 8 1

销售返利与一般的商业折扣相比有什么不同

给力考研资料 | 教育先行,筑梦人生!         
问题更新日期:2024-05-08 06:37:44

问题描述

销售返利与一般的商业折扣相比有什么不同,在线求解答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相同点:这两种形式都是供货企业在销售货物后,给予商业企业的经济利益,且这种经济利益都与商品销售量或销售额有关系。

区别:

1、目的不同。供货企业采取平销返利,主要是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而给予现金折扣主要是为了及时回笼货款;

2、计算依据不同。平销返利中的返利点,是根据商业企业的商品销售量或销售额确定的,而现金折扣中的折扣比例,则是根据商业企业支付货款的时间确定的。

3、会计处理不同。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务中,商业企业在收到返利时,一般作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处理,而供货企业在支付返利时作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处理;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会计制度有明确的规定,供货企业应将现金折扣作为融资费用处理,计入“财务费用”,而商业企业也应将享受的现金折扣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4、税收处理不同。⑴商业企业的处理:商业企业收到的返利,根据136号文的规定要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对享受的现金折扣,不涉及流转税的处理,但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所得税。⑵供货企业的处理:供货企业支付的返利,如以现金支付的,不涉及流转税问题,若以实物返利,应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供货企业支付的返利在所得税前能否扣除,目前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以为,对此应参照国税发[2003]45号文第二条“关于企业捐赠”的规定执行。如果以现金支付返利,由于该项捐赠不属公益性捐赠,因此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以实物支付返利,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笔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至于供货企业给予商业企业的现金折扣在税法上的处理,国税发[1993]154号《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和国税函[1997]472号《关于销售折扣在所得税前扣除时如何处理的批复》都明确:“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额”,由于该折扣是在货物销售后给予的,因此该折扣额不可能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因此,现金折扣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都不能从销售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