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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吗

建筑工程人 | 教育先行,筑梦人生!         
问题更新日期:2024-05-09 09:38:27

问题描述

高空作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吗,麻烦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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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人员是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回答

高空作业人员应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高空作业分级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二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空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使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所以高空作业属于特种作业。

其他回答

高空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相关规定,高空作业人员是一种高危职业,轻则为重伤重则则为人亡,是典型的特种作业人员。

高空作人员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容不得半点马虎,只要发现现场条件、天气、环境等诸多方面存有安全隐患,必须先把安全隐患排除掉方能施工,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