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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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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更新日期:2024-11-12 18:42:27

问题描述

环评报告的有效期急求答案,帮忙回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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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报告有效期五年。超过五年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应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扩展资料

2018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实,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的效能大幅提升;拉动有效投资,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说,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规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都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部最大限度减少环评审批,大幅减少编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数量,将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

2018年上半年,全国备案项目环评412864个,占全国项目环评总数的八成。也就是说,80%的项目环评无需审批。

崔书红表示,对需环评而没有经过环评就开工的“未批先建”行为,法律处罚和对相关人员处分是相当严厉的。

其他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也就是说环评批复有效期为五年;一般环评报告批复文件最后一条会有时间期限要求。

其他回答

1.根据环评法,建设项目环评批准后五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应报原批准环评的环保部门审核。

2.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建设地点、规模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你的情况,项目规模发生变化,属于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的范围。建议你首先去环保部门咨询,该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

3.编制环评应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建议直接找原来的那家环评单位。或者重新找也可以。只要环评单位的业务范围可以承接就可以了。环评编制费用的问题,当然要双方协商,在按照国家规定测算出的环评费用基础上,可上下浮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