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教育小百科 | 教育先行,筑梦人生!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1. 一般企业扣除标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范围内,准予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可在后续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特定行业扣除标准提高至3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范围内,准予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可在后续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 烟草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同上通知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关联企业按分摊协议扣除

根据同一通知,关联企业间签订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一方发生的支出在税前扣除限额内,可在本企业扣除,或按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税前扣除限额时,可不计算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收扣除规定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1. 一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在后续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赞助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3. 特定期间,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提高至30%,超出部分可在后续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作了解释说明,具体操作请遵照最新税法规定,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