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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分配法的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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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实践中,各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实际生产费用与计划成本存在差异是在所难免的。因此,“计划成本分配法”的核心问题是“成本差异”的计算。前面资料中规定的计算公式是:成本差异= 各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费用+按计划成本分配转入的费用-按计划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而案例中隐含的计算公式为: 成本差异=辅助生产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分配合计。

计划成本分配法的方法计算

我们仅就锅炉车间为例分析本案例的差异计算:锅炉车间直接生产费用为28 730元;应从机修车间转入760元(200×3.80);则锅炉车间辅助生产实际成本为29 490元(28 730+760);锅炉车间按计划成本分配合计为30 820元(13 400×2.30,包括机修车间的400×2.30);锅炉车间最后的“成本差异”为-1 330元。

从锅炉车间的计算过程中不难发现,本案例是在用一个已经含有计划成本成分的数字29 490元(28 730+760)和另一个完全为计划成本的数字相减,来求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这种做法不但极为繁琐,又使得“成本差异”成为一个完全虚拟、丧失实际基础的数字。

笔者认为:辅助生产实际成本就应当为各辅助车间当期发生的直接生产费用,即锅炉车间为28 730元;而计划分配成本就应当为按该车间计划单位成本对“外部使用部门”的分配成本,即锅炉车间为29 900元(21 850+8050);“成本差异”就应当为各辅助车间生产费用减去对“外部使用部门”分配计划成本的差,即锅炉车间为-1 170元(28 730-29 900)。这样做可以省略不必要的交互分配计算,又使得辅助生产实际成本更为“实际”,才能真正体现简易分配方法的简单容易操作。

看出:按计划成本“对外”分配的辅助生产费用金额仍然为41 300元(31 350+9 950);待分配的“成本差异”仍然为-270元。即计算结果与案例解析完全相同。但本方法会使得计算更为简便,分配表更为清晰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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