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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出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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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出租是指抵押物所有人将已经设定抵押的抵押物出租给第三人,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

抵押物的范围是什么?

(1)以登记为准

抵押物出租是什么

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2)新增

①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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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3)从物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4)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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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孽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抵押权人所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5)添附

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抵押物出租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什么是抵押物.物品的拥有者,对物品有分配权与处置权,自然出租也是其权力之一,不过因抵押物的特殊性,出租虽然也可以,但是也有其特殊性.感谢大家,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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