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

会计小百科 | 教育先行,筑梦人生!         

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建筑企业需要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再由总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以上税种。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由总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普票,总机构是小规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建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

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

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在外地施工要预缴多少所得税?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