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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进项税需要分两次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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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税[2019]39号,第五条说明的"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设备进项税需要分两次抵扣吗

1、在2019年3月取得资产,税款所属期为19年3月,新政策还未生效,可沿用以前政策,资产进项税额可分2年抵扣,取得时第一年"2019年3月"抵扣60%进项税额,剩余部分40%进项税额,可以在2020年4月抵扣.

2、若2019年3月第一年进项税额60%只抵扣了一半"30%进项税额",剩余一半"30%进项税额"希望在2019年4月抵扣的话,则不能使用以前政策,适用新政策中购入的不动产进项税抵扣政策,资产的剩余部分未抵扣 "30%+40%"的进项税额需要在2019年4月一次性扣除,不得再分期抵扣.

在2019年4月购入的不动产,从2019年4月开始,进项税额只能一次性扣除,不得分期抵扣.

△注意,财税[2019]39号第七条政策,自2019年4月1日子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1、2019年3月购入资产,若当月认证抵扣,可以使用以前政策,分次抵扣进项税额;若进项发票在4月认证,可以直接在4月一次性扣除,并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

设备进项税需要分两次抵扣吗

2、4月前购入资产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从4月1日开始抵扣进项,若符合加计抵减条件,还可享受加计10%扣除的政策哦!

设备进项税需要分两次抵扣吗的问题现在大家都清楚了吧,2019年3月购入资产,若当月认证抵扣,可以使用以前政策,分次抵扣进项税额;若进项发票在4月认证,可以直接在4月一次性扣除,并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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