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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研究生院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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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研究生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学位、培养、管理及学科建设。招生部门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咨询、信息管理,编辑专业目录,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和新生入学工作。学位部门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受理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专业学位,处理同等学历申请,并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办理学位证明。培养部门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及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教务考务,包括课程安排、选课、试卷、成绩、重修,核发各类证书,进行培养过程管理,以及组织教育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管理在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负责博士、硕士论文归档。管理科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制定,组织新生入学教育、毕业典礼,德育考核、奖学金管理及评选表彰,组织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处理违纪学生,协助结婚登记、出国审查,指导研究生学生会工作,发放就业协议书,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职能部门

扩展资料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2003年7月,前身是延边大学研究生部。研究生院下设招生学位科、培养科、研究生管理科、学科建设科等四个科室。学校现设有19个学院,拥有10大学科门类的67个本科专业,现有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授权点。涵盖了理、工、农、医、文、史、经、法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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