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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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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代码 120206)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原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新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015英语(二)14 13000英语(专升本)7 
500054管理学原理6 13683管理学原理(中级)6 
606090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6学位课程14112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5学位课程
7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6学位课程13967劳动关系与劳动法4学位课程
13968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实践)2
806091薪酬管理6学位课程06091薪酬管理6学位课程
918969沟通与项目管理6 14056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6 
10111213141505151033250334806779000510005208118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学市场调查应用写作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法律基础6855315 13887138111410406779000510005204184经济学原理(中级)绩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中级)应用写作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线性代数(经管类)6645314已合格课程组学分需大于或等于未合格课程组学分
 其他同层次已合格理论课程 
1618948人力资源管理毕业考核不计学分 18948人力资源管理毕业考核不计学分 

说明:

1.注册原专业的考生符合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也可完成课程顶替后,选择按新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申请毕业。

2.原专业计划中课程未安排考试的,可按课程顶替表中选择新专业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考试。

3.原专业计划中推荐选考课可从同层次课程中,或新计划对接课程组中, 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

4.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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