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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治安学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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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治安学(专业代码 030601K)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原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新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015英语(二)14 13000英语(专升本)7 申请学位者必考
400380痕迹检验学6 00380痕迹检验学6学位课程 
5678910008610037200369008590037100235刑事侦查情报学公安信息学警察伦理学警察组织行为学公安决策学犯罪学(一)5665668-10学位课程0036200363003540024500220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88675前面2科为学位课程已合格课程组学分需大于或等于未合格课程组学分,申请学位者可不考00371
11121314151617180677908118003810086000373003700022900927应用写作学法律基础严重暴力案件侦察公安行政诉讼涉外警务概论刑事证据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55545664 0038100373003711366605677严重暴力案件侦查涉外警务概论公安决策学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法理学55647 
 其他同层次已合格理论课程 
1999039治安学毕业考核不计学分 代码待定治安学毕业考核不计学分  

说明:

1.注册原专业的考生符合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也可完成课程顶替后,选择按新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申请毕业。

2.原专业计划中课程未安排考试的,可按课程顶替表中选择新专业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考试。

3.原专业计划中推荐选考课可从同层次课程中,或新计划对接课程组中, 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

4.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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