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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费收缴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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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费收缴考评细则如下:

考核范围 :全校各类注册在校学生。

学院学费收缴考评细则

考核时间:

学生缴费率以学年为期,从2012年10月31日起,在每学年最后一个月由财务处负责数据统计。

缴费率计算办法

缴费率是指学校各层次学生按学年必须向学校缴纳的费用,主要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缴费率计算公式为:缴费率% = 全系(全班)欠费金额 ÷ 全系(全班)应缴学费金额。

学院学费收缴考评细则

考核学生缴费率的认定

各班级学生缴费人数以学工处2012年9月30日统计的学生人数为准,均认定为缴费率考核人数,直到学生离校。

考核方式及指标

各系学生实缴金额与应缴金额的比较,计算学生缴费率,并设定不同时间点的缴费率要求,如8月10日、9月30日和11月30日的缴费率分别为80%、90%和97%。

奖惩措施

对学杂费收缴工作做得好的学院进行奖励,对做得差的学院给予一定的惩罚。

奖励金的使用:50%用于学院个人奖励,25%用于资助本学院特别困难的学生缴纳学杂费,25%用作学院发展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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