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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书记员怎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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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对书记员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聘用制改革:

书记员岗位开始实行聘用制,与法院或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终身制的编制内职位。

2017书记员怎么改革

省级统一招聘:

书记员的招聘工作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

考试内容增加:

在招聘流程中增加了考试内容,测试书记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工资待遇构成:

书记员的薪酬由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部分组成,并实行等级晋升和择优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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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五险一金”,并确保他们享有带薪休假、出差补助等权利,以及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等福利。

2017书记员怎么改革

职务序列改革:

符合条件的编制内书记员逐步转任法官助理,编制内书记员原则上不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主要实行聘用制管理。

职业发展方向:

为聘用制书记员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可能性和转为事业编制书记员的机会。

角色定位明确:

强调书记员作为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主体,职责不可或缺,并规范了书记员的职业角色定位。

经费保障:

将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其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这些改革旨在提高书记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以适应司法实践中对书记员的需求,并优化法院和检察院的人力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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